(一)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
(二)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。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,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,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。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 注意: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,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本办法所称父母,是指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。本办法所称子女,是指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继子女、养子女。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,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。
政策依据: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8〕41号)
问题合集
(一)问:家中有兄妹二人,但其中妹妹不需要添加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,是否可以由父母指定或者兄妹协商,由哥哥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?
答: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。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,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,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。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因此,非独生子女是不能通过由父母指定或者兄妹协商来享受2000的扣除标准。
(二)问:家中老人于2022年10月过世了,那2022年11月、12月该老人子女还可以享受扣除标准吗?
答:可以的,赡养老人: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。
(三)问:小李一直在赡养自己的岳父岳母,小李的爱人是家庭主妇无收入来源,请问小李可以因为共同赡养岳父母而享受扣除标准吗?
答:不可以,本办法所称父母,是指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。本办法所称子女,是指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继子女、养子女。不能因为共同赡养岳父母而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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