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板个人名下的轿车卖给所在公司,增值税和个税没有,请问印花税需要缴纳吗?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附件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》规定,买卖合同,指动产买卖合同(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),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。因此,老板个人名下的轿车卖给所在公司,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,合同订立双方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。增值税免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七)项规定: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,免征增值税。在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五条中也明确了,“自己使用过的物品”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。
个税看卖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说法》第六条规定:财产转让所得,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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